目前很多小区使用时间长达10几年,住户产生了旧家具家电等废弃的大件垃圾,这些垃圾乱丢乱放,有的物业进行了清理,有的物业置之不理和业主发生语言冲突。咨询12319城管热线表示环卫局在物业通知后会运走处理,但按建筑垃圾逐车收费。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征尘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13号)和《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长价房[2012]15号),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已经在税费中征收,大件垃圾也是城镇生活垃圾的一种,应该也包含其中,又环卫部门的车辆免费清运。还是另有其他文件规定大件垃圾另行收费?
请相关部门对此予以说明,更好地回收利用大件垃圾,谢谢!
尊敬的网友市民:
您通过市长信箱发来的信件收悉。针对您在信件中提出的相关内容,我局回复如下:
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2010),大件垃圾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和其他大件垃圾等。针对大件垃圾,原则上应该实行定点收集、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特别要求大件垃圾不得与普通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和处理。
经过10多年的建设,目前我市已经基本形成以垃圾中转场、固废处理场等在内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但鉴于资金、技术、选址等原因,且生活垃圾分类还没有正式实施,目前暂未启动建设包括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目前我局正在牵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的设想,在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我市将会建设好相应的分类处理设施,其中就包括了大件垃圾处理厂。
根据目前您所在小区大件垃圾无法得到处理的问题,我局建议,在市政府未明确大件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前,由小区物业公司与当地环卫部门或专业收集公司联系,实行定点收集和运输,同时按照核定价格支付相关费用。根据我局对国内杭州、济南等其他城市大件垃圾处理政策的了解,大件垃圾的处理一般均需另行收费。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