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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安村村民集体红线土地被私人董万林私自霸占一事向领导反映

2018-4-9 21:08:50发布457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是长沙市岳麓区天顶乡永安村陈家塘小组一村民代表,我向您反映一件事实,2008年本村开始大搞开发,拆迁修路,但是在修路其间,本村一块被征收的土地被私人霸占,修建三十亩左右的别墅群。我们群众不懂为什么永安村红线图集体土地会一下转变成为私人别墅群,请求领导前来查实落实!!!
万分感激
永安村全体村民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查,(一)立项、用地情况。该项目2008年3月经区发展和改革局岳发改投字[2008]10号)文件批准立项,2009年7月经区发展和改革局岳发改投字[2009]35号文件批准变更为现项目名称。编号为20080722019的地籍成果显示,该宗地位于永安村,有效面积为16687.62平方米(合25.031亩)。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长集用(2009)第02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土地红线,持有市规划管理局新[2008]0036号《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地字第新[2008]003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集体土地拆迁情况。“永鑫建设小区”用地手续获批后,因故尚未完成集体拆迁。来信中提到的董万林户“别墅群”,应系村民董万林户、张秀英户私人住宅。据了解,董万林户住宅曾于2001年7月在市规划管理局岳麓区分局补办第003152号《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张秀英户住宅曾于2006年11月在岳麓区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上述房屋和“永鑫建设小区”用地范围内其他房屋一样,如需拆迁,应按政策规定办理。(三)土地具体使用情况。据了解,“永鑫建设小区”土地的具体使用问题根据村民自治规定经过了永安村村民代表议决,并由村民委员会签署了《用地协议》。“永鑫建设小区”内已建办公楼项目,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得各项行政许可。(四)东侧水面租赁情况。据了解,2009年3月,永安村陈家塘组、刘家香铺组曾分别与董万林签订协议,同意将两个村民小组有关水面租给董万林发展养殖业,租用期限三十年,目前街道办事处未收到协议双方存在争议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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