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长沙县黄兴镇蓝田新村大槽门组村民罗金红,林权证2004年摸底,2005年国家合理合法发证给村民。现有浏阳市林业局长王刚非农户口一家与村民争林地使用权。
作为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天理何在。难道非农户可以强占林地、毁林建房,还可以争村民的林权证?
村民;罗金红
晶:
你好!
你在长沙市市长信箱反映“林业局长一家非农户争林地使用权”的来信经批转至我局处理,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信人罗金红,女,现为长沙县黄兴镇蓝田新村人,联系电话15974298927。来信人与前夫梁春一家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梁春为浏阳市林业局王纲副局长之妻的弟弟,现梁春在长沙县黄兴镇蓝田新村大槽门组的宅基地上新建住房,来信人认为建房用地为她本人所有,因此发生纠纷,已经长沙县多次调解,来信人仍不服,于2014年12月12日向市长信箱投拆。
二、事件处理意见
1.纠纷性质:因农村集体土地属集体成员所有,该宅基地已经该集体承包给了梁春家庭,来信人反映的纠纷是家庭内部纠纷。
2.浏阳市林业局王纲副局长及其家人并未在该地建房,梁春家庭建房与王纲无关,不存在王纲本人与村民争林地使用权的情况。
3.纠纷地发生在长沙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纠纷属长沙县地方处理,浏阳市无权处理。
浏阳市林业局
201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