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投诉东屯渡街道不作为,纵容不法分子摆摊占道经营,旅游大巴把社区当做停车场,并获得巨额违法资金。东屯渡街道做出的答复不止可笑,简直有点厚颜无耻。
扬帆小区是一个农民安置小区,在6年以前确实与金苹果大市场签过返祖协议,但是该协议明确金苹果市场作为服装市场的经营性质,以及将住宅底层交付给金苹果作为门面经营,小区居民也从来没有同意过将公共道路及空间交付市场方使用,更何况金苹果市场合同已经在2014年7月份到期,街道和社区组织民警依照合同将门面收回业主所有,并依法终止了金苹果的合同,所谓的金苹果市场都不存在了(相信最近发生的事情,街道工作人员不会就忘记了吧),为什么现在的夜市摊和大巴停车场还继续在经营,每个月夜市摊、大巴停车场的费用谁还在收取。所谓社区管理人员就是让摊贩每天将小区路堵得严严实实,小区居民都不能进出得,让小摊小贩高音喇叭,叫卖声深夜十一二点还在小区回荡,让大巴车深夜进出小区,柴油发动机的噪音响彻云霄。
我想请教一下我们的人民政府,为什么在大多数居民都反对的情况下,小区夜市摊一直可以存在;每年停车费和夜市摊费用都流进了谁的钱包,尤其是从今年7月份开始(即今年金苹果市场退场以后);为什么大巴车扰民也可以归类为活跃市场经济。如果能回答这些问题,那么我们的政府为什么还可以为这件事开脱。
小区夜市、大巴车扰民已经持续两年多之久,本小区居民不堪其扰,尤其是老人、小孩深受其害,东屯渡街道作为一个管理机构根本不能履行它所应尽的职责,麻烦管理员将此信转交给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尽快为民除害,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
最后麻烦相关部门在回复这份信件的时候公开回复,既然大家都有理有据,何必什么事情都藏着捏着,公开出来,让大家都可以公开评判。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您反映的关于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扬帆小区夜市、大巴车扰民,东屯渡街道不履行职责一事,现回复如下:
1、关于夜市扰民问题,因小区属于农安小区,居民为洗脚上岸的农民,靠房屋出租为生,加上金苹果扬帆市场经营状况一直不太好,为提升市场人气,促进市场发展,解决民生问题,经申报区、市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同意,确定扬帆金苹果夜市点为市规范点。夜市的经营与管理由市场方负责,街道、社区负责监督。市场方安排两个管理人员和四个保洁员,加强夜市的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社区安排两个协管员定期到夜市进行跟踪监督。因外来人员众多,层次低,常有顾客和经营户发生扰民的现象。街道、社区对此已加强了监督和管理,确保夜市经营进一步规范化,还居民和经营户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2、关于扬帆小区大客车乱停放一事,街道城管办及社区做出以下整改措施,对停放在扬帆小区里面的主次干道的大客车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不得停放于扬帆小区内的主次干道,对于收取停车费一事已经查实是无中生有,我街城管办、扬帆社区会定期派人加强管理,如发现有类似事件发生,我街必将上报有关部门予以严惩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