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我叫林国军家住长沙县黄花镇龙湖村曾公桥组30号,只因修三环线从我责任田通过一丘高一点的田留下一块弯角0.3亩左右确实不好耕种。当时镇政府重点办保证不好耕种的田块由政府出面,以小田改大田,以水田改旱田的形式保证让每位农民可以耕种。
而我农民靠土地生活不愿看到土地荒着,因此我出资请挖机将那不好耕种的0.3亩一并并入我的责任田,就是如此他们拒绝支付我的费用(其他没有处理仍在抛荒的已经赔偿到位)
请问市长先生这合理吗?!
林国军: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据悉,绕城高速长沙公司已对因修建高速公路征地产生的边角余料实行包干补偿制,目前,相关补偿资金已支付至具体的村组,由村组负责分配到个人,由于您已将剩余的0.3亩田并入其他责任田内,故村组在统计时未将该地块录入补偿范围内,目前,我们已责成贵组将漏登的面积进行补录和补偿,您可直接与村组负责人联系。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黄花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