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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用房违法建筑

2018-4-9 1:52:54发布32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我是开福区北国风光业主。2005年购买该小区7栋206房。当时7栋、8栋各一个单元一楼是架空层,用于小区业主活动。但2006年下半年,开发商将架空层建设成住房,改为保安室和物业工作室。在房产网上查询,显示7,8栋各只有64套房子,三个单元,11层高,开发商擅自将架空层改为物业用房,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特别是改为物业用房后,下水道处理不好,经常堵塞,几次将业主房子泡坏。物业用房本设在22栋楼上。恳请核查,敦促开发商拆除违法建筑,还业主应得权益!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芙蓉北路街道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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