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我们是中海国际社区三期蓝岸的业主,在此我要反映并申诉开发商——长沙中海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隐瞒信息、违规操作、欺诈交易的情况。
从2013年11月到2014年4月,因中海承诺可以办理省公积金贷款,我购买了中海国际社区三期蓝岸的住宅。于2013年11月订购了1栋2406房,交付首付款、维修基金及契税共37万余元,提交了办理省公积金的全套资料,按中海公积金办理程序,双方签字完清了相关贷款手续(见附件《中海地产签约置业预算表》《专用收据》)。购房进近半年以来,我多次询问公积金办理情况,中海都以“正在办理”、“等待通知”等话语搪塞业主。到2014年4月15日省直公积金出台新的规定,外地户口购买第二套房的,省直公积金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资料在此时间节点以前录入了省直公积金系统的还是可以办理,带着忧虑4月15日上午,我再次致电中海按揭人员小周咨询房屋是否能用省公积金贷款,她回答说省公积金不做异地贷款了。4月16日再次来到中海销售中心进行沟通,中海给出答复如下:
1. 一次性付清余额;
2、另行选择银行申请办理商业贷款,公转商的贷款利率差由业主自负;
得到上述消息后,犹如晴天霹雳,心急如焚。为此,我特意咨询了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中心询问得知:中海国际社区三期蓝岸系统根本没有我申贷的信息。即是说中海将我的全套资料还锁在公司资料柜中从未申报过。由此证明,中海在购房时承诺能办省公积金贷款,纯属欺骗!如此知名央企,对我如此不负责任,不讲诚信。我交了半年的房款,中海不仅从未主动与我们联系,也从未告知公积金贷款没办或办不了的信息。导致我不能向银行交按揭贷款,是中海侵害我的利益!为了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尽快挽回中海由此给我们带来的精神和经济上损失,阻止中海继续侵害我的利益。具体申诉如下:
1、中海未取得三期省直公积金办理权未进行公示,而进行虚假承诺,导致业主无法顺利贷款完成购房过程,且中海从未与本人沟通进度及是否可办。
2、中海在在政策变更之后没有任何具体的解决方案,并且对于我们的要求未有任何正面回复。
3、 强烈要求中海终止侵权行为,挽回给业主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我们真诚希望中海信守诺言,履行承诺,真诚对待业主,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拿出行之有效的意见,主动与我沟通,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尽快解决问题。认真考虑业主的要求,尽快合理解决并及时回复。我们将万分感谢。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我已无路可走,只能寄希望于相关政府部门,为民做主,到中海查核,阻止中海不负责的行为,并借助法律的手段帮助我们维权,挽回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再受侵害,期盼回复,谢谢!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