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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车位(人防工程)的问题

2018-4-8 9:17:12发布31次查看
我在河西阿普阿布楼盘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后经了解该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听产权处的人说长沙市最新的规定人防工程的使用权是开发商无权买卖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而开发商说这个是谁开发谁受益,这我就比较困惑了,这车位的使用权我是否能够使用?开发商是否违规销售,如果是我能全额退款吗?
huanghs2001:
您好!
收到您询问地下车位(人防工程)是否能够使用问题的来信,现回复如下:
根据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人防工程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战时服从人民政府统一调用。”第六条:“人防工程所有权人依法占有、使用、抵押、出租、处分人防工程和取得收益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014年6月12日起实施的《长沙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人防结建工程产权不得分割,但可以租赁使用。”
根据以上省市的管理办法,结建的人防地下车位可以租赁使用。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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