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澳鑫商品交易有限公司还我血汗钱16万
我叫董长华, 身份证 430202196708280011电话18075769895 邮箱:854800648@qq.com是“湖南澳鑫商品交易所”315号会员单位长沙金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自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11月26日,被他们业务员以高额收益诱骗参与现货天然气和现货白银交易,共被诈骗16万元。
湖南澳鑫商品交易市场及其315营业部违反国家商务部3号文件,证监会111号文件证监会关于做好现货商品市场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通知,国务院办公厅37号文件38号文件任何交易场所不得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同一产品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的时间等等相关规定从事非法期货交易。平台为达到非法占有本人财产的目的,涉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欺诈的手段,把本人银行卡中储蓄存款16万元骗走,这些钱是我辛苦积存的救命钱,或许您一个电话就能够帮忙追回受骗资金,同时让更多的人不再成为受害者,让社会更和谐更稳定,本人愿意实名举报。
诈骗单位:湖南澳鑫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交易账户:31510000015017
法人:李正英电话:18983098918
总经理:魏一电话:17752865266 13739073365
座机:073186330888 400969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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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uploadfiles/201705/20170510232437613001.pdf
董长华:
您本人关于对湖南澳鑫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投诉已收悉,现回复意见如下:
您投诉湖南澳鑫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涉嫌进行诈骗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精神,所有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无需向我市级和区县商务部门报备任何行政管理信息,因此我局及区县商务部门对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没有备案审批和日常监管的权限。立案查处诈骗犯罪系公安机关职权,为帮助您尽快解决问题,建议您直接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市商务局
2017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