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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园星城小区问题多多 跟进

2018-4-7 23:51:49发布18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很抱歉在上封信还没有回复又给您写信了。我是该小区的一名业主,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为原开发商自己的,现在为了动用维修基金及增加非正常的收费,该公司伙同社区及街道想强行成立所谓的业主委员大会,在本月18日在全小区有1000多户业主竟然只有100多户业主到现场的情况下召开了傀儡业委会投票及就职,而且社区的徐姓主任还在现场,我不知道这个徐姓主任懂不懂法,如果不懂他怎么当上的社区主任,召开成立业委会大会要多少业主到现场才有效?我个人建议他下岗,现场气氛紧张,出现了推搡谩骂的现象,社区徐姓主任在现场,110也到达现场出警,在大多数业主抓到白票及假票的情况下,该公司不得不推迟投票。我们大多数业主在根本没有推选业委会成员的情况下,业委会竟然出现了14名所谓的候选人。在此我们不相信社区及街道,我们强烈要求区纪委介入此次选举并全程监督及对推选出的14名候选人核查,如果发现假象请从严办理街道及社区的责任人。同时请给我们佳园星城1000多户业主,3000多居民一条路,如果不相信请市长派监察室的人亲自来看看,我们3000多人怎么进出的,看看我们进出的路上违章建筑吧,我愿意全程陪同,我真不知道规划的道路七年了为什么没有路,试问下我们街道的书记及社区的主任,你们家如果是这样你会怎么办?你们可以忍受七年?我觉得太不作为了,请我们的家长市长核实并为我们3000多居民解决问题吧。
网友涂捷: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佳园星城小区基本情况
佳园星城小区位于井湾子街道井湾子社区,为经济适用房小区,2007年6月交付使用,现有住户1034户。从2007年到2013年,小区先后4次拟成立业主委员会均未果。2014年4月小区业主再次提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关于投诉问题的落实情况
根据市长信箱《佳园星城小区问题多多》中里提到的小区“诸多问题”,街道就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与核实:
1、关于业主委员成立问题。根据物管法规定,业委会成立需要由业主提出,并不是街道办事处要求成立,所以不存在“现小区在街道的要求下要成立傀儡业主委员”。
2014年4月20日,佳园星城小区300余户业主按相关程序,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向我街申请要求成立小区业委会,我街依法依规进行了核实,并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维护好业主合法权益基础下,指导佳园星城业委会成立。
2、关于业主委员准备拿公用面积做为停车位置收费问题。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过程中,成立了业委会筹备组,
不是所谓的“傀儡业主委员会”。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中“第七款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对于利用公共面积做为停车位及收取停车费问题,需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后才能具体执行。停车费的收取,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由物价局进行批准后实施,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经调查,目前佳园新城小区并未收取停车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来信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反映业主对业委会成立的主客体和程序操作存在一定的误解、对物管法了解不透,个别业主担忧自己的意愿及权利得不到尊重。针对此种情况,井湾子街道将就该小区业委会的成立过程,一是加大物管法的宣传力度,逐条逐句解析辩明相关法律条文,确保物业部门和小区业主共同遵法守法,权利和义务共同实现,营造文明祥和的物管环境。
二是严格遵照物管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指导业委会成立。如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井湾子街道物业办联系(电话:82097657)。
特此回复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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