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个人和单位共缴纳公积金2200元,现在账户结存资金有十几万。我在2013年1月因为购买个人名下首套住房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贷款45万元。资料提交以后就没有动静,后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了新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金管委〔2013〕2号]文件。 2月末开始不断的被要求补充资料,先后提交了六个月的工资条,2011年全年的纳税证明,拖了一个月没有批,现在又被要求提交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种种限制条件不审批放款,其中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限制挡住了一大批符合申请条件又急需资金买房的人,长沙市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怎么样,是不是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一个连续缴纳了6年公积金,账户余额十几万的劳动者要怎么样才能享受一下公积金的保障性和互助性。
截止2012年9月长沙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222.66亿元,归集余额136.11亿元。物品们都知道公积金已经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小金库,结余资金被拿来给地方政府用。但是纳税人最基本的购房需求还是要满足吧,设置种种条件限制不放款,是不是违背了建立房公积金的宗旨。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和互助性体现在了哪里?在武汉、深圳等各地不断放宽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长沙想尽办法限制纳税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出于什么目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去向也没看到有公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在对贷款申请者的时候一次不讲清楚需要什么条件,提交什么资料,交了一份材料后过一个星期通知还要一个,交上去以后又通知还要一个,让购房者跑几次,先后交了3次工资条,不是说章子看不清就是说已经过期啦等等理由,拖到新办法实施以后才办,又出来一个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公积金中心的回复是:根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持续的政策,全国许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对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于2013年2月8日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公平性、合理性、保障性,支持中低收入者购买保障型、改善型住房,解决家庭自住房基本需求,惠及更多百姓,并不是收紧政策,打压刚需人群。此种限制措施就是所谓的支持和解决住房基本需求?长沙市能拿出那么多资料的有多少人?脸皮真厚
已经有网友在网上反映过多次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问题了,如此形象,如此措施实在是丢长沙的脸。
您好!为确保借款人有长期、固定的收入,保证还款来源,防止虚假骗贷,防范资金风险,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要求企业单位职工提供长期劳动合同。长期劳动合同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含)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连续3年(含)以上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由于购房人在购买期房时必须由开发商办理备案抵押,故购房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均由开发商收集借款人的资料。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贷款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均一次性告知开发商,并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公布。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能进行三级审批。
经核实,借款人的资料于2013年2月21日由开发商第一次送至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芙蓉区管理部,管理部核查时发现借款人缺少资料,当即退回开发商,由开发商通知借款人备齐资料,故多次通知借款人补充资料是由于开发商业务不太熟练的原因。至目前为止,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仅缴存至2012年12月份,且缺少长期劳动合同。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