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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聚地中海开发商欺诈行为

2018-4-7 20:24:08发布30次查看
亲爱的父母官,您们好!
我是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459号宏聚地中海的业主,我有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需要获取父母官的帮助。
主要是投诉宏聚地中海的开发商欺诈行为:
其一:以就读枫树山小学为名进行助销楼盘,我们所有业主都可以证明开发商有这个承诺,但事实证明我们的孩子无法就读隔壁中航城的枫树山小学。导致业主们为孩子义务教育的是焦头烂额,严重影响家庭幸福稳定以及工作。
其二:以小区内公立幼儿园为名进行楼盘助销,同样所有业主可以证明开发商这个承诺,我们苦等几年后小区内幼儿园终于在2017年见到动静,但却是普惠幼儿园……我们质问开发商得到的就是一句“你们告我去啊”,以上两项事件明显看出此开发商如此视政府如废物、视法律法规为虚设、视消费者为蝼蚁的行为令人发指,也同时令弱势的我们无奈!
其三:从买房开始就承诺一定会设立出入小区的门禁系统,在我们年复一年的询问哀求下,终于答应实施,于2017年动工,而且快速完成了。本是可喜可贺的事,但开发商建设的门禁系统仅仅只是为了应付我们业主的维权,如同虚设的极简门禁也是让业主们心塞(期间多次发生偷盗、推销员等恶性事件)
其四:投诉我们这个片区的交警与城管不作为,小区路边停车事件无法禁止、西门小路边的马路牙子上每天都停满了车子。第一严重影响了正常车辆出入安全,第二严重影响了行人安全,每每见到学生上下学只能绕开人行道走机车道,就为他们捏一把汗。
亲爱的父母官,我们真的是逼不得已才来到这里进行诉求,实在感觉不到作为长沙公民该有的幸福指数。还望父母官们可以重视并帮助我们这些为人父母的公民,为我们做主!
感谢百忙抽空!谢谢!
市长信箱183583号来信的回复
风了:
您好!
您的来信 《宏聚地中海欺骗消费者》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马上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初步核查,发现当事人发布的宣传其楼盘项目的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我局已立案调查。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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