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4月购买商务车一辆,因一些原因一直没有去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也没有上路行驶,一直到2011年11月份,才正式在长沙市公安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但未购买2011年的路桥年费。 2012年3月14日,我准备去购买年票,却被告知要缴纳2011年4月起的路桥通行费本金和滞纳金。我的疑问:我的车从2011年11月份才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此前一直未上路行驶,为何要收取2011年4月-11月的路桥通行费和滞纳金?
另:《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没有考虑到此种情况吗?
凌乱不凌乱: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关于《长沙市城市路桥通行费收取疑问》的函已收悉,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良好的沟通,甚为满意。现就相关问题给予答复:
根据《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的,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办理缴费手续;新入户车辆,应从购车次月起缴纳本年度剩余期限的车辆通行费。
第十四条规定:拖欠、逃缴应按年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的,除责令补缴外,可从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起,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费额的0.2%的滞纳金。
特此致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