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星沙未来现代城业主,也是小区c101租用人,就小区物业用房问题我已两次发起投诉,相关部门的回复让我实在的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可回复的内容却一直没有相关的领导监管执行,同时部分基层部门办事人员还对回复视若无睹,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现我就我已做投诉(开发商长期侵占物业用房)及(合同欺骗加强迁,弱势百姓求公道)的回复做出以下三点投诉建议,望相关领导支持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现开发商据此以其所有产权证书一再主张其所有权,根本无视政府回复,做为一名普通业主如何应对?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如何依法监督管理?比如:现星沙街道办以房产证为凭,任由开发商以所有人身份开出房屋使用授权书(现存星沙街道办),将本属全体业主的物业用房“回赠”给事实上的部分业主使用。这种行为的是否正确合法有谁可监督管理?
二:物业公司接收物业用房根据《长沙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现小区物业完全未依规定办,我是否可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其依法规通过正常程序正当接收本小区物业用房?对这种行为政府可否加以监管?
三:做为小区业主的一员,无论是物权法,还是其它相关规定,都证明了我们对小区公用产业的存在和处置最少有知情权,为什么我们小区到现在为止,物业公司都未对此发布任何公开信息?做为前期物业,这种行为严重存在和开发商相互勾结,损害大众业主权益的嫌疑,对小区物业美好愿京公司,我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能对其在未来现代城这些年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做出监督调查,确保大众业主权益,(五年来物业未公布任何相关财务报表,未对其公司在小区的任何一种公众决策行为发过公告)
李明鹏业主:
投诉件收悉,通过走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以及物业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将情况回复如下:你小区c101为物业管理用房,湖南未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自收到我局的整改通知书以后,已于今年1月份将该处物管用房交给物业企业。因小区内业主对如何处置该处房屋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并因此产生矛盾和纠纷,星沙街道以及凉塘路社区多次就此事介入协调,都未达成一致意见。为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街道和社区暂时将该处物管用房关闭。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下,不得进行处置。你与开发商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民事纠纷,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权益。而c101是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用房,在未征得小区内专有部分以及人数超过半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因此你应将属于自己私有物品腾出,将该处用房交由物业企业统一调配。
你所反映的美好愿景物业五年来未公布任何财物报表,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五条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的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并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的质询。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住宅区内公共性物业服务项目和服务工作情况,听取业主大会的意见。你小区属包干制,物业企业实行自负盈亏,无需公布财务报表。
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及相关部门已多次答复,你可以预约来我局具体咨询,电话:84079509.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3-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