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2011年退役的城镇士兵,已经办理自谋职业证,我们离开部队的时候,原服役部队未给我开具社保相关手续,2012年退伍的士兵好像就有社保转续相关函件,我想咨询下,义务兵两年是否可以算等同缴了两年社会保险,如果算,需要怎么办理。
您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即2012年7月后,军队需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在退役后转移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军人保险法》实施前的军队服役时间,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军队服役时间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只要您的个人档案中有完整记载,社保部门均可以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