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投诉!烦请市长为民请命!

2018-4-7 10:49:20发布27次查看
投诉文件
投诉人:张素婷,18273143375
被投诉人:朱富军,13974982587,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桥头铺村李家湾村民小组负责人,系雷锋镇派出所协警大队长。
被欺压村民:黄润芝,13787041019,女,1962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桥头铺村李家湾组285号,身份证号:430122196204245220.
被投诉方: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桥头铺村李家湾村民小组,住所地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桥头铺村李家湾组。
负责人朱富军,组长,电话13974982587. 该负责人蛮横无理,对上门咨询的村民辱骂并欲动武力打人,在村上凭借自己是李家湾组的组长目中无人,不为村民办实事,简直是一村恶霸,望市长能及时调查处理。还村民黄润芝该有权益。
被欺压村民黄润芝投诉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桥头铺村李家湾村民小组(以下简称李家湾小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黄润芝诉称,自己于1985年与被告李家湾小组组民朱智鑫结婚,1985年经被投诉组民代表及组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将其户口迁入被告村民小组。2003年黄润芝与朱智鑫离婚,至此一直居住在李家湾组已有28年之久。并享有李家湾组下发的林地使用权(简称林权证)。且在原居住地享有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明。现因政府征用被投诉人组的田土拨下一笔款项,该组委会于2013年5月底将该笔款项按每人3000元发放给组民,但组长朱富军执意不同意发放给黄润芝。为依法维护被欺压村民的合法权益,故诉诸高新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但该中心未能解决,希望市长能委派代表出面为村民请命!讨回公道!请求判令被投诉组把组里分配给个人的政府征用款里所拨下来的补偿款3000元发放给黄润芝,黄润芝依法享有雷锋镇桥头铺村李家湾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同等权利。
以上是本投诉案件的大致情况,恳请领导及时调查事件,还村民黄润芝一个公道!非常感谢!如需要证据,投诉人可提供录音证据。
另建议:望领导能重新分派人员至李家湾组担任新组长!
望领导予接洽希协助为盼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张素婷
2013年6月3日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黄润芝与张素婷为婆媳关系,均系雷锋镇桥头铺村李家湾组村民,黄润芝2003年与朱智鑫离婚,朱智鑫离婚后又再婚,并将其妻和带来的子女户口都迁入李家湾组,黄润芝则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房屋建在李家湾组。去年高新区新材料园项目征收了李家湾组约29亩集体土地,到组的土地费有120万元左右,今年5月李家湾组将土地费从村上领回,组上对分配方案召开了村民大会,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黄润芝在会后第二天到组会计处领取土地费时发现自己没有名字,便和儿媳张素婷一起到组长朱富军家询问,在此过程中,发生了语言上的争执。黄润芝分土地费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源于李家湾组的土地费分配是按照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的原则。该原则是通过召开社员大会决定的,并张榜公示,非个人行为,为杜绝非法离结婚行为,其分配方案中有一条明确以户为单位,每户只承认一个妻子(丈夫)能享受组集体土地费的分配,所以组上只同意分配一份土地费给朱智鑫的妻子。镇、村对解决组上集体土地费纠纷缺乏切实可行的措施。镇综治信访办支持当事人走法律解决的途径,目前当事人已上诉到法院。
2013年6月28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