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时间来解读小女的问题。
我叫彭丰年,是一名现役军人的家属,丈夫自97年至今都在西藏服役,有一小孩今年五岁,在一私立幼儿园读园,明年秋季将入小学。经本人查询,发改委出台了一项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的优惠政策,其他很多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的优惠政策的细则,针对烈士、因公牺牲、边海防艰苦地区、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还可在全市范围内择校不收择校费、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我想请问长沙是否也有类似的政策细则?是否也可在全市内自主择校?
静候佳音,谢谢!
彭丰年
2012.12.23
彭女士:
您好!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2〕150号):小学入学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对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军人子女在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相对就近、适当照顾”的政策,在入学(园)、收费等方面给予我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确保有学上、好上学。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需中途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学生学籍证明,到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01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