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领导:本人于2008年在雨花区山水庭院二期购买一套房产,至今开发商未给我们办理国土证。我们多次投诉,找物业,开发商,区政府投诉,多年来给我们的答复是正在办理,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在此投诉政府无作为!
山水庭院业主:
山水庭院小区用地于2003年10月20日经市政府批准出让给湖南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途为住宅,使用年限至2073年10月20日止。经查,该公司于2013年6月到我局申请办理了地籍测绘,之后未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发证。根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分户登记需由开发商申请才能办理。我局已跟开发商联系,开发商表示正准备资料来我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