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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答非所问,问的是程序违法,没有组织业主推荐

2018-4-6 9:36:51发布22次查看
圭塘街道办事处在木莲花苑小区业主成立中程序违法
发件人:支持法制建设 来信时间:2012-06-26 12:55:00
来信内容:
本木莲花苑小区于2012年2月24日,正式在圭塘街道办事处递交了申请成立木莲花苑业委会的申请书,圭塘街道办事处也与2012年6月22日在木莲花苑小区贴出木莲花苑业委会筹备组名单。但是这份名单严重违背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中的《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而我们这里完全是街道要大家报个名,然后就自己指定人员(其中8个业主代表里面就有3个开发商关系户),完全不能体现公平公正,而且还严重违反了指导规则有关规定,望上级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还小区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
在这次木莲花苑小区递交申请表过程中,很强烈体会到街道办的甘文和大塘社区的任建中两个人对成立业委会的有关法律规定一窍不通,都是想当然,其中任建中最开始说这个事情归社区负责,所以我就于2011年10月把申请表就先交到社区,放了2个月,然后任建中通知说他那里不负责,要交到街道办去,去了街道办后找到甘文,甘文又说申请表递交的时候,还必须由业主找开发商拿资料。拿了相关资料才能受理,而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应该是由街道办出面找开发商要,最后被我投诉到12342她行政不作为,她才最后受理,2月24号受理后,又没有在规定的60天内要齐文件不弄筹备组,又被我投诉行政不作为,才开始弄筹备组。现在筹备组开始建立了,人员又不按相关规定由业主推荐,而是自己的所谓调查指定,涉嫌程序违法,希望相关部门为了后续社区和谐稳定,最好能对甘文进行些业务培训,她现在虽然只是一个基层工作人员,但是她的言行代表的是政府,这样过多的违规违法实在太丢政府形象,影响政府公信力了。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事实经过:2012年5月15日,雨花区圭塘街道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在征求得到雨花区建设局物管科同意后,与社区迅速启动木莲花苑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工作;5月26日,收齐请求成立木莲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5月27日,大塘社区物管专干任建中在木莲花苑小区宣传栏和各楼栋单元门口张贴关于成立木莲花苑小区筹备组的报名通知;5月28日—6月11日,社区共收到20位该小区业主的报名请求;6月12日—6月20日,街道、社区物管专干通过面谈报名人员、约见开发商、走访物业公司等多种方式对报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初步确定筹备组8个业主代表的名单;6月21日,在木莲花苑小区信息栏处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6月25日上午8点,木莲花苑业主郑玲致电街道物管办,就6月21日在该小区公示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告》提出异议(10点30分,收到该异议的传真),街道物管专干甘文通过电话,耐心细致为其一一进行了答复;6月26日上午九点,木莲花苑业主郑玲及其儿子廖彬秋来社会事务办办公室,街道、社区物管专干再次就传真内容进行耐心解释,并同意协调处理郑玲强烈要求加入业主大会筹备组一事;6月26日下午,街道物管专干电话联系木莲花苑业主曹艳(筹备组已入选人员),希望就郑玲业主的意见与其进行商量,未果;6月27日晚,街道、社区物管专干来到木莲花苑物业公司,与到场近二三十名业主就筹备组名单一事解疑答惑,并强调如有异议应当在名单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街道或社区提出,直至晚九点二十分离开;6月28日上午,街道物管专干将协调进展电话告知业主郑玲。
二、有关说明:1、截至7月4日,街道和社区只收到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书面材料一份(即6月25日业主郑玲的传真);2、经调查了解,街道或社区均未接收过投诉人何艳林递交的任何申请或资料,也不认识此人;3、经调查了解,投诉人廖秋彬并非木莲花苑小区业主。
回复单位:雨花区
回复时间:2012-07-05 10:01:37
附件: 请别答非所问,现在质疑的是程序违法,没有组织业主推荐,请街道办拿出组织业主推荐的证据来,答复中根本没有涉及街道办在筹备组中是否程序合法,之说解释了,解释能代表合法吗,请拿出直接证据证明街道办在小区里组织了业主推荐,没有组织,就请按法律程序组织业主推荐。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不要随意指派筹备组人员,激化小区矛盾,给政府抹黑,丢失政府公信力,请一切行为按照法律程序,不要自己想当然,怎么偷懒怎么搞。现在争议焦点在于街道办不按法律程序,组织业主推荐,而不是回复一堆所谓的经过,请证明组织过业主推荐就好。而且我们7月4好,已经近50名业主联名要求组织业主推荐或选举。
希望长沙是个法制社会。
您好: 按照《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的规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圭塘街道办事处和大塘社区对木莲花苑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建采取了业主自愿报名和业主委托他人报名,业主联名推荐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对参加筹备组的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并对所有报名人员的业主身份逐一进行了核实。 社区经过广泛的走访和了解,征集业主的意见,从报名的业主中选取了热心公益事业、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有责任心、有工作时间、身体健康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方式和筹备组人员的确定均符合《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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