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春天房地产公司在宁乡县宁乡大道99号新建一批住宅小区,按合同是2010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可到2011年1月6-22号通知业主前来收房,还说是风水先生看的日子,业主一到小区连道路都没有修好,当时绿化,电视监控,门禁系统,连休闲休息的地方都没有搞好,今天是2011年3月11日,现在小区的主干道路都还没有搞好,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长沙春天房地产公司到现在都不能提供小区的房屋验收报告表,于是很多业主拒收房屋,长沙春天房地产公司就给业主发挂号信,强制业主收房,不按合同赔偿违约金,还说是下雪影响施工不能按期交房,看宁乡的天气情况就知道12月31日之前根本就没有下雪,而是长沙春天房地产公司和浙江中天施工方发生了纠纷,造成不能按时交房,为什么长沙春天房地产公司自己的原因要我们业主来负责呢,说送3个月的物业费和装可视门铃来抵赔偿,要我们理解,可谁又来理解我们业主呢,花了这么多钱,收到了这样的房子。所以我们业主坚决不同意,要求依法按合同办事,维护我们业主的利益,所以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使事情圆满解决。
很伤心: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关于春天房地产公司违规交房的投诉,我委责成宁乡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核实并行处理,现答复如下:
1、该项目于2011年1月18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程序经监督符合规范要求,但验收过程中各责任单位所发现的问题及意见未及时得到处理,道路及配套设施未能及时完工。
2、由于工程竣工整改项目未及时落实,未进行备案检查。
3、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4、投诉中涉及的合同及经济纠纷可以查阅《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意见》)。
采取了以下措施:
1、对瑞景春天建设单位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敦促办理竣工备案的函,要求其尽快办理备案手续。
2、对竣工项目进行了检查,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并针对整改未到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