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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棚改,让我痛失家园

2018-4-6 1:28:11发布21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是长沙市中山西路拆迁项目的被行政强拆者,姓名阳红,原居住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西路福庆街福庆巷12号。一栋三层楼房,占地面积41.83㎡,建筑面积136.36㎡。该地块被万达集团收购,已建成以长沙开福万达商业广场、万达金街、万达公寓为整体的高档商业区。
长沙市中山西路拆迁项目,在2009年3月初启动,政府公司——长沙市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打着棚户区改造的旗号,却只有单一的货币补偿政策,不实行产权置换,更没有安置回迁,剥夺了被拆迁户有权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而货币补偿的价格却远低于市场价,绝大多数的被拆迁户拿到钱后,只能购买二手房或经济适用房,我家也不例外,一栋三层楼房136.36平米总价105万元,当时也只能在城郊购房或买二手房。但是也有例外,2009年5月就有10.98平米拆得103万元,9平米拆得54万元,还有补偿协议只有40万元却实际拿了85万元。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平公正。我家从拆迁伊始就坚持回迁安置,不接受货币补偿,难道有错吗?而拆迁方也坚持只有一个货币补偿的政策,还说政策不可能开口子,所以我家与拆迁方一直未达成协议。
2010年7月14日,长沙市开福区城管大队送达强拆通知书,责令我家24小时腾空房屋。
2010年7月27日下午2点40分,正值三伏高温,在区领导、指挥长的带领下,有穿制服的、有穿便衣的一大群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破门而入,就像一群强盗,几个彪形大汉抓住我年长体弱、身患喉癌的丈夫,我也被牢牢的控制,眼睁睁看着他们将我们一辈子辛辛苦苦打拼的血汉钱所置的唯一仅有的房屋夷为平地,家中所有财产强行拉走,连张收据都没给,多么强势的政府!可怜我和丈夫身上只穿着睡衣和拖鞋,丈夫是刚动过手术的病人,我只好央求他们送他到医院,到达病房门口时一位年轻的局长还狠狠的踢了我丈夫一脚,我丈夫一双赤脚,脚上流着血,我的心也在流血。我就想不明白,住着自家的房子,招谁惹谁了,以致于遭受如此残暴对待。不就是因为本人在城市的中心、黄金地段拥有了一块属于自己使用的土地,被官商相中,所以不折手段的要把原住民赶走吗?
2010年7月27日对我家实施的非法野蛮强拆,拆掉的不仅仅是我们一家安身立命的房子,也拆掉了我们的人格尊严。
非法强拆三年有余,至今无补偿、无安置、无过渡费。
关于过渡费一事,已无数次向拆迁方乞讨过,可就是讨不到,理由是安排了周转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在双方达成协议,安置用房尚未到位的前提下,安排周转用房,也就是说只有产权置换才可获得周转用房,而我们的政府只制定了单一的货币补偿拆迁政策,又何来周转用房,拆迁方所指的周转用房,不过是强拆时存放我们所有家产物品的仓库而已,我们从没有看过什么周转房,更没有使用过周转房。
无奈,为了自身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只好一遍又一遍不断的循环往复,从区政府到市政府到省政府最后到中央政府的信访部门上访。上访无果却被终结,讨要终结理由或终结文书,区政府领导明确表示“一个字都不会给你们”。今年8月6日上午,我们一行几人到开福区信访局上访,在信访窗口登记身份证后,坐在信访大厅等候接访,到中午11点十五分,几十名保安把我们赶出信访大厅,毫无半点理由可言,高温三伏天的太阳也烤不热上访者冰冷的心。区级信访不给答复,省市级信访不予接访,说什么你们的要求太高了,难道拆我的房子,回迁这样的要求也太高了吗?本该属于我们的优质资源,就一定要给资本家牟取暴利吗?行政强拆就是活生生地把穷人的财产为富人锦上添花。正常上访的通道被权力堵塞,这不是要逼良为娼吗?
2012年元月2日晚,在进京上访返回长沙市的途中,长沙市政府驻京办安排的大客车并有政府派出的接访人员的陪同下,车上二十一名上访人员全部遭遇殴打、搜身、扣押身份证、手机等非法行为。为此,我们向区政府、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反映了此暴力接访事件,至今未有任何答复。
长沙市中山西路棚改项目,我们的地方政府一直是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幌子,而实际是违法违规的圈地、卖地。没有一寸土地建安置房的项目,也能算棚改吗?伪棚改吧!
今天的大连万达在长沙市中山西路地块已经是高楼林立,豪宅广告满天飞,还荣获2011年长沙市楼盘的销售冠军。购买门面还要凭指标,指标价格1.3万元/平米,开发商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可我们真正的土地使用者们却在流浪,无家可归。真正的商业开发不应该号称棚户区改造,确切一点地说,是把我们老百姓的财产改造给了资本家。
商品社会,市场经济,买卖双方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那么拆迁也只能是你情我愿,你买我卖。像开发商的房子,不会由买方给价,绝对是开发商的一言谈,为什么拆迁就成了买方市场决定一切,老百姓就没有发言权。谈何民主,何来法制?这样下去我们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们一家都是诚实做人,遵纪守法的普通老百姓。我和丈夫都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那代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我16岁学徒,丈夫17岁下放农村,在那个火热的年代,经常是休大礼拜(两个星期休一天),丈夫有过72小时不下岗的工作经历,多次立功,连续十多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把美好的青春献给了社会主义建设。步入不惑之年,夫妻双双下岗,我们艰苦创业从未向政府伸过手,张过嘴,已花甲之年,本该安享晚年之际,却遭遇公权暴力,野蛮违法强拆,裸拆,让我们成为了真正的无产阶级。我和丈夫都是企业退休人员,微薄的养老金,要租房,要重新购置所有的生活用品,丈夫每天都要吃药,光去年一年的药费都是几万元,非法强拆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精神上极大的伤害。
其实我们也很理解政府的拆迁——土地财政,作为公民我也愿意配合政府拆迁,只是我们的区政府根本就不给予老百姓的话语权,权力傲慢,一意孤行。其实我的诉求很简单:是棚户区改造,就按国家棚改政策处理,安置回迁;是商业开发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赔偿。
为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的尊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坚定不移的维权到底。
控告人:阳
红 电 话:13107215461
2013年9月30日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有关中山西路项目的拆迁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宝贵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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