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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中介管理

2018-4-6 1:07:14发布21次查看
市长大人:
我多次反应新环境中介不遵守合同规定(合同中2016年11月15日过户,实际2017年01月9日过户)。 也不遵守市长信箱中的回复(第4条中说元旦前后,能拿到钱,但现在已经2月7日都没拿到)。
我希望:1.将新环境中介列为不良信用中介以后好少出来害人。 2.本邮件公开回复
附件1:合同.jpg
附件2:过户.jpg
附件3:市长信箱回复.png
唐先生: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适当场合予以公示。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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