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您好。我们是双水湾(人民路浏阳河圭塘河大桥北侧)的业主,现在该小区一期业主800户已陆续入住,二期750户即将在2012年5月30日入住,三期700户也将在2012年12月31日入住双水湾。但经过入住业主的实际居住状况反映及近段时间的实地考察,发现双水湾小区由于受人民路浏阳河圭塘河大桥车流的影响,屋内噪声超标,例如:9栋1604的主卧和次卧关上窗户经过测试测的噪音有56-58db,超过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中第7.1. 1 住宅应在平面布置和建筑构造上采取防噪声措施。卧室、起居室在关窗状态下的白天允许噪声级为50db(a声级),夜间允许噪声级为40db(a声级)。而且根据1997年就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就明确规定:“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第2.0.4条也规定:“在进行建设设计前,应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声源作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及平面布置等应作综合考虑。在进行上述设计后仍不能达到室内安静要求时,应采取建筑构造上的防噪措施”。
经过业主与开发商(长沙市江河水利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开发商也明确表态愿意出资在人民路浏阳河圭塘河大桥上修建隔音屏减少噪音以改善双水湾居住环境,但从2010年10月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解决隔音屏修建的问题,开发商解释为政府各部门没有明确那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审批建设隔音屏事宜,无法进行施工建设。现开发商愿意出资修建隔音屏,我们市民也恳请市长督办各相关部门,帮忙解决噪音扰民问题,也是为促进和谐文明社会做贡献,也是给长沙市解决长期没有隔音屏提供一种解决方案,顺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双水湾小区2200户市民拜上
支持法制建设: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认真阅读了来信资料,并责成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到各桥进行了现场考察确认。此情况已专题请示市人民政府,市长已作明确批示,要求制订相关标准和要求。现正按市长批示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审批,隔音屏设置将随城市改造(道桥改造和周边地块开发)逐步实施,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