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从2015年下半年直至现在,出租车行业一直受社会车辆软件约车的影响生意淡薄,每个月仅能保障公司要缴纳的规费,自己到手的收入甚少,不能维持一个家庭需要的最基本的开支,早期听说政府会有针对出租车及软件约车相应的政策,请问什么时候出政策?如果政策不能帮助出租车行业改善现存在的问题,那我们这群的哥的姐硬撑下去也没有意义,希望政府领导能根据出租车行业实际情况尽早解决此问题。本人仅代表出租车驾驶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回复如下:
一、目前出租车行业改革推进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市正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目前我局已经完成座谈、调研、论证等工作流程,初步制定了《长沙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待交通运输部正式出台《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我市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对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要求,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对接方案,稳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二、解决当前出租车运营收入下滑的工作举措
目前,受到“滴滴”、“优步”以及“神州”等网络约车对出租车市场冲击的影响,我市出租车驾驶员收入持续下降。为进一步减低出租车运营成本,保障出租车驾驶员合法收益,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我局目前实施了以下工作举措:
1.落实政策,减轻出租车驾驶员运营成本压力。我局根据近期政府和出租车行业出台的一系列优惠及让利政策,对各出租车企业执行情况开展督查,一是全面落实“营改增”优惠政策,要求出租车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逐月退还政府优惠的403元税金。二是督促各出租车企业加快出租车有偿使用费的清算及垫付工作。三是督查各出租车企业执行出租车协会制定“阶段性补贴”机制的情况。通过全面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惠民政策,切实减轻出租车运营成本,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队伍。
2.积极争取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轻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提高驾驶员收入待遇,我市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限制和无偿使用的有关指导意见,制定长沙市出租车经营权逐步实现无偿使用的相关政策。政策出台后,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将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一次性缴纳有偿使用金获得经营权且经营期限尚未用完的,按照投入资金、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
3.规范专车市场,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设立管理规范。我局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大框架,从公司许可、车辆许可、人员许可上做好管理制度设计,尽早出台本地区的约租车服务管理规定。按照差异化经营、分类化管理,实现出租车与约租车的公平竞争、和谐发展。
下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出租车改革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从我市出租汽车稳定健康发展的实际出发,制定和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同时,将全力创造“付出有回报,职业受尊重,话语有渠道,危难有救助”的良好环境,让出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受到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