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钟金成。是在长沙读大学的外省学生。
情况:我在3月9号在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对面的高升村南车站被偷了手机价值3200人民币!(是我省吃省喝节约几个月的生活费买的价值3200元的手机!)由于我手机里装了软件,偷我手机的人在两个小时内换上了他自己手机卡,他的手机号就发到了我之前设定的手机上!于是我到雨花亭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民警帮我查出了那个手机号码的身份证信息,也给予立案侦查了。可是半个月后我再联系民警时,他只是说他们已经跟那个人通过电话了,可是那个人不配合工作,没有办法!他说他们也找不到人!
我想问问,我都提供了涉嫌偷盗我手机的嫌犯的手机号,公安机关也查出了他的身份证信息!是否真会找不到这个人!关键是他这个手机号一直在用的!难道不能定位吗?还是有规定,多少金额以下的盗窃不予运用定位啊?!!!
我真的很气愤啊!我过年才买的手机,3200啊!!对于我一个大学生来说是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啊!我都能向公安机关提供这么多有价值的信息了,居然等了一个多月就是给我说找不到人!
2010年3月9日,钟金诚来所报警:其一台诺基亚手机,在红星南的公交站上车时被盗。因钟的手机有防盗软件,故手机被盗后获取了使用者的手机号码,我局雨花亭派出所立案侦查,并调取了受害人钟金诚提供的两个手机号的机主资料。通过电话联系,对方都否认是机主资料上的人,并承认其手机是从一男子手中所购得,都拒绝警方调查;我局雨花亭派出所还从暂住人口中查询机主资料上的人员信息,但无暂住记录。我局雨花亭派出所还在红星大市场、涟源百货城一带进行摸排访问,并通过刑事特情工作,均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至今还未找到手机被盗后的持有人,此案件我局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