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尊敬的物价局长:
您们知道吗:除了电业局的职工宿舍,实际上,无论住在哪个行政区,哪个居民小区的长沙市民,不论是到电力营业厅缴纳电费,
还是预存电费后每月视用电量而被扣电费,实际都被另外收取了一笔“代征费”。市区是10%,望城区更是高达是35%。
平时,市民都以为收据上所显示的钱数就是自己所用电产生的应缴电费。但实际上每位住户只要登上电业局微信主网号就可以查询
到的电费详单显示:除了用电费,还有一项代征费,这二项加在一起,才构成每月被收取的电费。那么,什么叫“代征费”?为什
么被收“代征费”?又是谁同意和允许电业局收取“代征费”???
一、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国家一直在叫停各项乱收费,电业局的电费代征费为什么仍大行其道???
市政府,市物价局难道不应该介于处俚,不应该叫停电费“代征费”吗???
二、我旳商品房与市政府机关同在金星大道的路边.我旳商品房只比市政府机关往北远十五分钟车程.我们的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
地上的,那居民购置的商品房就都是国有土地性质,不能因为房屋地处在望城区就“被农电化,就被按农电征收更高几倍的“
代征费”吧?更何况望城早已改县成市区.那按农村用电就更是不合理,更是重复收费了!!!
三、市民应该有知情权。市民应该知道为什么被乱收费。电费收据就应该分项列出:用电费;代征费。现在市民没闹事,实际上是
根本不知道被收了“代征费”。难道政府就不应该还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吗???
附电业局微信主网号查询到的几份电费详单:
市民电费号 居住区 上月用电费 代征费 代征% 实际扣电费合计
6107707590 望城区 98.18 34.71 35% 135.19 元
1188068123 岳麓区 168.35 16.87 10% 185.22 元
1195803139 岳麓区 351.63 30.37 10% 382.00 元
1102945561 开福区 54.25 5.84 10% 60.09 元
一长沙市民
2015.1.26.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依据相关国家政策,对目前随电费征收的五项附加(代征费)的流向及用途情况说明如下:
(一)农网还贷: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农村电网改造还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级电网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后,要首先按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农网还贷基金,单独列账,专户储存,按规定时间缴入国库,存入农行专户。全部用于解决农村电网改造还贷问题。
(二)公用事业附加: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用事业附加由财政部门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委托供电企业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收取,并向供电企业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公用事业附加优先用于市政路灯运行维护,结余部分可用于其他公用事业。
(三)库区移民后扶: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电价加价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应拨付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据实拨付。主要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四)可再生能源附加: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省级电网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和范围随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并归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省级电网企业将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计入本企业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国家投资或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高于当地省级电网平均销售电价的部分、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等),差额部分进行配额交易、全国平衡。
(五)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湖南电网企业代征的重大水利基金,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并全额上缴中央国库。湖南省缴入中央国库的重大水利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和支付三峡工程公益性资产运行维护费用、支付重大水利基金代征手续费。
依据上列文件,供电企业只是执行单位,仅负责随电费征收五项附加并上缴给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因此,对上缴后后续的资金流转和使用情况无从获知。如您希望了解更具体的情况,请向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