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如下,但是时至今日,小区前的环境卫生依旧,请政府能彻底解决问题,不要流于形式,谢谢!
信件内容:
我是住在韶山南路1号湘水和天下的业主,今年以来大门口的环境是越来越差了,店家把货物和杂物堆放到店面外,有的还在店面外搭棚做早餐;看报道说从9月开始是最严城管执法,本以为会有所改变,但是多次到物业和居委会反映,却没有得到任何改善,请问这个地方归哪个部门管,物业和居委会这样纵容店家难道就没人管吗?请还我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将以上内容分别于2014年10月28日和2014年11月12日投诉到长沙市雨花区政府网站,受理回执编号:201410281311261674090和受理回执编号:2014111215152777721496,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和处理,现请市政府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1月25日,雨花亭街道组织城管中队、雨新路社区和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到湘水和天下进行了实地查看和现场办公,小区门口有一家超市(冰柜摆在店外)和一个卖早餐的棚子。
一是责令超市立即将冰柜搬到店内,与店主签订《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三包责任制,杜绝店外经营。
二是取缔搭棚卖早餐。搭棚卖早餐的经营户由于向小区物业公司上交了管理费,对政策规定和劝导教育听不进去,拒不配合执法。城管中队当场向其下达了《整改文书》。下午,要求当事人到执法中队进行问话笔录,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11月26日,由街道城管办牵头,城管中队、社区、物业公司、协管员对违章搭棚进行了强制拆除,收缴了部分店外经营工具。
三是物业公司加强日常保洁力度。物业公司安排责任心强的保洁员及时对小区大门口进行保洁,维护良好环境卫生。
四是街道城管办和雨新路社区加强督促检查,避免问题反弹。同时,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和依法办事,不得私自收取管理费,随意允许摆摊设点,杜绝影响市容和小区业主利益的现象发生,共建和谐文明小区。
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了相关科室与雨花亭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并立即对店外经营的经营户下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这些商铺立即整改问题。因为小区里的卫生管理都是由他们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也明确表示会安排责任心强的保洁员及时对小区大门口进行保洁,维护良好环境卫生。同时在以后的小区卫生管理这块街道城管办和雨新路社区加强督促检查,避免问题反弹。
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