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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但户口未迁出是否可享受征地补偿

2018-4-5 11:08:50发布21次查看
市长:你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我是 望城区人,外嫁女但户口未迁出,粮店征收是不是没补偿,田地和山地是不是 归还村上,将来房屋征收是不是也没补偿,难道法律是假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30,32,33条,中国土地承包法第6和第30条。都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结婚-未婚-离婚=丧偶为由,侵占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区征地办公室回复如下:
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外嫁女”享有本农村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包括山田水土征地补偿费用)权益的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的分配方案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若对该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向所在乡镇申请协调处理,如仍有异议的可申请司法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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