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可在长沙的道路中根本行不通,长沙的人行道是让行人变残疾人、让残疾人变得更残疾。
在韶山路、芙蓉路等汽车可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任意双向行驶、停靠。韶山路人行道本来就不宽,非机动车和行人共人行道已经够挤的了,汽车还上来,跟本没法走了。交警城管根本不管,害的是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呀。东塘的友谊商城的地下停车场是他们的仓库,汽车全停在人行道上,现还在往上建三十层写字楼,到时人行道会全停满汽车。。。。。
求领导位为我们老百姓一条真正安全的道路吧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属于城管管理。就地下停车场被占用的问题,我们会派辖区中队进行核实,报停管办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