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立·山水新苑是市政府定向安置岳麓区拆迁户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但开发商强行要求业主委托其代收物业维修资金,这不符合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并且交完维修基金后,开的是开发公司内部的收据,望相关政府部门,能替我们小老百姓监督好。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谢谢!
您好,经查,山水新苑开发商系长沙浩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山水新苑售卖过程中确实存在开发商自行统一代收物业维修资金行为,我局已要求该开发商严格按《关于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监管推行维修资金业主自缴系统的通知》(长房政发【2009】060号)执行:一、尽快将已代收物业维修资金缴到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二、今后除购房人自愿由该开发商代缴物业维修资金外,不得在未告知购房人物业维修资金应当由其本人到银行缴纳的情况下擅自代收物业维修资金。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