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部门别答非所问,现在质疑的是程序违法,没有组织业主推荐,请街道办拿出组织业主推荐的证据来,答复中根本没有涉及街道办在筹备组中是否程序合法,之说解释了,解释能代表合法吗,请拿出直接证据证明街道办在小区里组织了业主推荐,没有组织,就请按法律程序组织业主推荐。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不要随意指派筹备组人员,激化小区矛盾,给政府抹黑,丢失政府公信力,请一切行为按照法律程序,不要自己想当然,怎么偷懒怎么搞。现在争议焦点在于街道办不按法律程序,组织业主推荐,而不是回复一堆所谓的经过,请证明组织过业主推荐就好。
而且我们7月4号,已经收集近50名业主联名要求组织业主推荐或选举的建议书,7月5号已经通过书面和传真发给街道办,表明对此次街道办擅自指定公布的名单非常不满,这一点在街道专干甘某及社区任某6月27日晚到小区“答疑解惑”时,在场二、三十位业主就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和质疑,当场要求按照规定,由小区业主选举推荐,后来贴出的街道办答复意见对广大业主的合理诉求及不满只字不提、避而不谈、视而不见,试问街道办及社区相关领导及人员,是谁赋予了你们这么牛的权利,是谁让你们擅自代表广大业主指定与开发商有关系的人进入业委会筹备组?
您好:
按照《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的规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圭塘街道办事处和大塘社区对木莲花苑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建采取了业主自愿报名和业主委托他人报名,业主联名推荐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对参加筹备组的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并对所有报名人员的业主身份逐一进行了核实。
社区经过广泛的走访和了解,征集业主的意见,从报名的业主中选取了热心公益事业、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有责任心、有工作时间、身体健康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方式和筹备组人员的确定均符合《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