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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房屋限购让首套房的群众没有活路

2018-4-4 19:27:24发布24次查看
政府同志们你们出的5.20文件是真的吗?
以前是买不起房,现在是买不到房,政府不是要扶持湖南群众安居乐业吗?,长沙要城市化发展,湖南人都在这里找不到家的感觉,你们除了这样限购,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你们不会设置首付九成,十成吗?不会设房税吗?第=套房税为总价的50%,这样还会有人抄房吗?为什么每次限购房价就涨,那老百姓还耍活吗?非定弄死几个在你们政府门口吗?我是湖南人,好不容易为小孩读书在中介那签了合同,但没过户,能否过户让小孩读书?政府不要让群众失忘,如果我小孩读不了书,政府你出这样的政府而付责任!
信访人:
您好!您于6月6日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留言中提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结合市局做法和我县实际情况,经中心研究,现就执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71号)》说明如下:
一、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包括市本级(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及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四县(市)。
二、限购区域为长沙市本级及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三、本次二手房调控范围只针对限购区内的商品住房。
四、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了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限购1套住房,个人所得税证明由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前往税务大厅窗口开具,社保证明由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明前往市(区)人社局开具;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组织部门或人社劳动部门的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以上两类家庭购买的不动产应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人名下或凭结婚证登记在两人名下。
五、所有购买方应以家庭为单位,由当事人填写《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到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承诺书提供的身份证明原件进行房产查询,核实户籍住房情况(承诺书2个工作日内有效)。购房人家庭的有效房屋套数以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已注销不动产不在此列)。
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契税缴纳时间、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交易方式(变更、继承、离婚、赠予)、法院判决、拍卖等取得的不动产不受规定的约束。
七、2017年5月20日之前已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可继续完成登记手续;未完成网签但已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部分或全部购房款的商品住房凭买卖合同、银行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缺一不可)仍可原政策办理,不受新政策影响。2017年5月20日之后严格按照《通知》执行。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者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4012607)。感谢您对不动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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