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公积金贷款”事宜

2018-4-4 15:32:46发布29次查看
关于“公积金贷款”事宜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是中建麓山和苑三期业主,目前遇到一个这样困难:本人于10月10日左右在岳麓区公积金中心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面签手续,目前过去快两个月了,开发商打电话告知我们,还未收到我们的入伙通知书,因此12月初交房时,我们的房子暂不能交付给我们(需等我们公积贷款放贷),如果12月底未办好,将收取我们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一听这样讲我非常着急,于是致电给公积金中心询问原因,公积金告知我,是开发商原因,开发商还未办理房产抵押,因此公务金无法审核放贷。于是我又打电话给开发商,可是开发商又说是公积金原因,是公积金那边资金紧张,故意以此为借口。
所以本人现在十分迷惑,如果12月底还未办理好,开发商真要收取我们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我该怎么办?不知道相信谁,也不知道怎么办,无奈只好通过这种方式寻求帮助,望领导帮忙解决或告知解决方法。
您好!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期房按揭贷款由开发商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抵押手续,并将《房屋预售登记证明》送交管理部。《房屋预售登记证明》经取后,管理部才能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经核实,目前您的抵押手续开发商尚未办好,无法发放贷款。谢谢您的参与!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