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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润多超市的东东质量怎么这么差

2018-4-3 17:26:30发布24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及工商部门领导:
我是家润多朝阳店的老顾客,10月2日我在逛超市时看到台灯打折就选购了一盏原价为36.8元折后25.7元的,但买回家后就连续烧坏了我3个灯泡,我觉得这个灯质量肯定有问题,昨晚我就拿着灯到超市去换,但这种灯只有坏的没好的了,就连摆的样品的灯头也是烂的,于是我就选择了另一种,但超市要求我要按现在没打折的价付款,我不同意,我说我当时买的时候是打折,现在要我按原价那我当时的折扣就没有享受,当晚投诉当班就跟我说:哪个要你当时没选好选了一个有问题的,那现在没打折了不可能我来贴这个差价。我听了后非常生气,我在超市所购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是我的责任,差价要我来承担,这不是天下的笑话,我就说我不认识你是谁,我没权利要你来承担差价,我是在家润多来购物,我要的是你们的服务和态度,你们的商品有质量问题100%是你们的责任,为什么要怪罪顾客呢,那要怪就只怪我选择错了消费地方。我在那留了意见回家了。
今天上午超市打来电话,说你只能换那一样的,没货就等有货的时候再去换,要是选择其他的就必须要按现在没打折的价格付款,或者把钱退给我。我说我需要买台灯,但明明知道这种质量这么差我还选这个那我不是有问题,谁不想买质量好点的商品。她说是没得商量,只能按他们这样做。
我现在要在这里投诉家润多朝阳店的商品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对顾客提出投诉后的态度也很不好,处理方法也很不合理,根本不为顾客着想,我想在这里在你们的帮助下得到维权。
谢谢
2012年10月16日我局收到贵室转来的市长信箱信件(id:377876),发信人反映在家润多朝阳店折扣价购买的台灯3次烧坏电灯泡,超市没有同型号的台灯更换,更换其他型号台灯则不能享受折扣价。收到信件后,我局非常重视,当即联系消费者,获知其姓名为龙冀湘,并将情况登记为申诉分流至雨花分局调查处理。
经雨花分局左家塘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被申诉方家润多朝阳店同意按照折扣价更换台灯,申诉人龙冀湘满意。
2012年11月7日我局拨打申诉人电话,申诉人称超市已经更换台灯,感谢工作人员调解。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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