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您好!
我多次致信市长信箱反映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强迫收取克拉美利山庄业主物业管理费问题,市住建委虽介入处理,但是物业方拒不落实退费承诺,本人要求退回验房之日起至验收合格止(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10日),而物业仍要雁过拔毛,只退两月物业费,且不以现金退还,声称将两个月费用继续明年的物业费。
据我了解,克拉美利山庄所有业主均被该物业公司敲诈勒索,市住建委的同志通过电话回复告知其对天环物业公司只有考核权无执法权,故无法帮我追回被违规收取的费用,对天环物业的违规行为也无能为力。直至今日我仍未收到一分钱退款,请求市长信箱将此封信件转到对天环物业公司该行为有执法权力的机关部门。谢谢
summerloh: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经我委物业监管处工作人员与该物业公司联系,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将整改期间(二个月)的物业费退还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