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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的提问

2018-4-2 18:32:43发布25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湖南省浏阳市官桥镇一村民,本村一部分田地即将被征收,根据市103号令应该为我们失地农民买养老、医疗等社保,我们是否也可享有。还想问问我们是否属于实际农民应不应该得到社会保障?
断点:
你好,感谢你对官桥新区建设的关心,该园区是经官桥镇党委、政府多方论证,官桥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而设立的综合性园区,新区的确立将为官桥镇的发展搭建一个更高的平台,关系到全镇未来发展方向,也是全镇人民所关注和期盼的大事。
新区一期自今年10月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了相关村、组及户主会议,就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得到了涉地群众的拥护与支持,一致认为新区建设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好事,都同意在执行省《2012年46号文件》、《长沙市2013年9号文件》、《浏阳市2013年征拆办法》标准基础上,不再另行提高征地安置补偿,并在98%户主的签字基础上与村组签订了征地协议。
至于你所提出的是不是失地农民,当然有征地就是失地,但据浏阳市征拆办法二十六条规定,我市只有浏阳城区规划范围内及浏阳市产业制造园、国家医药产业园、国家级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的被征拆群众才采取货币安置的模式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对全市其他范围内的被征拆群众(包括大瑶、永安、镇头等征地规模更大的乡镇),都是采取统一安置的模式,不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所以我镇新区建设征收范围内的群众不在规定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范围内,此类情况也不属货币安置范围,请你理解。但我镇会完全执行文件规定的各项补偿标准,全面足额支付到位,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一起为新区的早日建成而共同努力,为改变官桥的发展面貌作出贡献。
有疑问或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31-83180037
浏阳市官桥镇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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