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们交了28万首付款在河西恒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钰龙天下买房,当时怕贷款批不下来,他们说就不签合同,我就只留了发票和收据。没想到,上周,没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她们告诉我已将我付了首付款的房子转卖给别人的,那么,无奈之下,我请他们将首付款退给我,虽然我已亏了半年的利息,没想到,他们居然不肯退我的28万!既然将我定的房转卖给他人了,怎能不退钱给我呢?开发商,是谁给了你们这样大的权利?这是不是强盗?
兰小姐: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到您的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我委综合开发处,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过我委开发处的协调,开发商已于6月29日将您所交付的28万首付款退还给您,经过电话联系,您也对于我委的处理非常满意。
再次感谢您对长沙市城建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