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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撞人重伤后不负责

2018-4-2 6:31:06发布20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及政府工作人员:
您们好!我是一名靠卖小菜维持生计的退伍军人,7月25日凌晨在劳动东路被一辆逆行的渣土车撞成重伤:左臂开放性骨折,左髋关节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开放性骨折,左脚后跟坏死,数根肋骨被撞断,右髋关节骨裂,全身多处神经严重损伤。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至今仍下不了床。
事故发生后的前几天在负责交警的督促下,该渣土车公司先后向医院支付了四万多元医疗费。此后,一直对我不予理睬,虽然是他们负全责,可他们却一直拒交任何费用。我们数次求助交警都无济于事。
治疗至今已欠医院医疗费二十多万,为了维持住院期间的开销,我已卖掉家中房子,借遍亲朋好友,坚持至今实在无法继续。现在我的生活费都无法维持了,医院又向我催缴费用。我万般无奈只好求助市长及政府工作人员,求您们帮帮我,万分感谢!!!
我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刘登才 18942510769,现住市中心医院十病室15床/租住:岳麓区金星村老屋组。
渣土车所属公司:长沙诚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事故处理单位:雨花区交警队。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我支队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出民警调查此事。经查,现就信访内容答复如下: 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1年07月25日03时10分,刘登才驾驶湘a3fc58号小客车在劳动东路与一辆牌号为湘az4369的渣土车相撞,刘登才及车上一乘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我队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检验鉴定,于同年8月18日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湘az4369号渣土车驾驶人逆行造成交通事故,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处理过程中,我们办案民警一再督促湘az4369车方去医院支付伤者医疗费用,但车方支付了肆万元后,便以无钱支付为由,不再支付医疗费用。我们也一直扣留肇事湘az4369渣土车同时继续督促车主继续支付伤者医疗费用。 最后,建议您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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