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我是一位在长沙学习了4年、工作近6年的外来人员,2010年2月我购买了位于长沙市芙蓉南路499号长大彩虹都的一处房产。因毕业后将户口转到了广东,考虑到今后会在长沙发展、生根,也考虑到要结婚生子,因此2010年8月我着手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当时开发商与新开铺派出所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便拖延到了今年。
目前我已经怀有8个多月的身孕,经和开发商了解,其已经和社区等部门办理好了相关手续,所以我丈夫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户口迁移的前期准备工作,但在青园社区办理手续的过程中,遭到了社区的拒绝,只表明开发商未和其办理相关手续。我现在万分着急,我和丈夫在广东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无法办理小孩的上户,如果长沙办理不了入户,那我的孩子将变成黑户。而且据了解,我小区已有少数几个业主办理了户口迁移。
无论社区和开发商之前存在何种纠纷,都不应该牵扯到我们无辜的业主,只要业主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房屋,就应该享有相关的权利。近年来,长沙市政府放宽了很多外来人员入户的限制,我想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为了更好的发展长沙,但是在这一系列政策的背后需要的是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而不能把业主晾在中间、不能随意的侵犯业主的权利,否则相关文件精神如何执行到位?我们外来人员如何能真正享受到这些政府的好处?
在这里,我恳请政府领导能帮助我解决这个难题,衷心的感谢各位领导。
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