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每户按人头算,请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否也一样?还有其它什么享受?我的妻子不久将分娩,新生儿即将办理户口登记,我母亲家的住房不久即将面临拆迁,基于此,我想将我儿子的户口落到我母亲房屋一起。
静盼回复,谢谢
段智雄:
⠂⠼/span>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里咨询的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国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适用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及地方配套法规;农村房屋拆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方配套征地补偿法律、法规执行。两者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因此,补偿方式和标准也不一样,城市房屋征收并非您所说的按每户人头计算补偿款。
长沙市的城市房屋征收主要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核心,以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为补偿依据,按照《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16号令)以及《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相关标准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给予被征收人(即房屋产权人)相应补偿、补助和奖励。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征收部门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直至征收实施完毕(包含公安部门)。户口办理相关政策建议向公安部门咨询。⠼/span>
如有城市房屋征收政策方面的疑问,欢迎来我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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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span>⠁6年5月25日⠂⠂༯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