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芙蓉区 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旗下的 百纳公寓 楼盘(又名百纳广场),购置了一套房。但这些天,湖南电视台 都市一时间 里报道,该公司不能为客户提供国土使用证。请市长为老百姓作主,查一查该公司的这个楼盘,到底能不能为购房者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证件。
老百姓的钱,都是血汗钱啊!
急!!!!
自收悉市长信箱信件(id476564)后,荷花园街道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掌握情况报告如下:
据开发商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复函说明:一、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相关证件均严格依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做到了依法依规,报建报批;二、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在《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相关证件办理的约定是:1、合同第十五条: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30日内办妥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证》;2、附件五第六条:出卖人接受买受人委托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买受人应按相关规定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及时缴清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各项费用、及时提供办理权属证书所需的相关资料、按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整体项目全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后一年内,开发商代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称,“百纳广场”项目计划2013年10月底交房,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为买受人办理好相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此复。
尊敬的领导:
由我司开发的“百纳广场”项目于2012年4月21日开盘,至今销售已有一年零三个月。现将关于“百纳广场”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一、我司所有相关证件均严格依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做到了依法依规,报批报建。
二、我司在《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相关证件办理约定如下:
1.合同第十五条: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30日内办妥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2.附件五第六条:出卖人接受买受人委托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买受人应按相关规定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及时缴清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各项费用、及时提供办理权属证书所需的相关资料、按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整体项目全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后一年内,开发商代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综上,由我司开发的“百纳广场”项目严格做到了依法依规,报批报建,各项证照齐全。该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易所进行了备案。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为买受人办理好相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