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融程花园酒店(755)号房的业主,于2009年3月11日和湖南金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与长沙融程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担保方为湖南金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一、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0年10月1日前,现在连竣工验收、备案都没做,且也无人负责此项工作,更不用说房产证的办理。
二、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日期为2009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30日,租金从合同签订后每一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但从2012年底开始,酒店方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不支付租金,至今已累计拖欠我租金18万,因为我房子是在银行贷款买的,酒店不付租金就没有能力还银行的按揭,酒店这是要逼死人啊!
三、此酒店在没进行任何验收的情况下,是哪些部门同意它正常营业?多次向区、市各级政府部门及长沙市市民热线12345反映寻求帮忙但无任何信息反馈?
对于以上三个问题,融程花园酒店200多位业主想请问领导,到底是建委,还是消防、还是工商、还是税务,还是各级政府部门用什么法律,可以让不守法的奸商逍遥法外?当业主去酒店要求支付租金时,当地派出所的同志和区里的相关同志可以比业主先到,帮助不守法的奸商镇压业主?不知道湖南的法律是不是不在中共中央习总书记的领导的中共之下?是不是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对湖南不起作用?是不是这种问题湖南各级政府就没有解决的办法和能力?
我们在此恳求领导从纪委委派一个工作组,像中纪委检查每个省一个,将融程花园酒店的问题查清楚,给老百姓一个说法,为老百姓当家作主一次。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融程花园酒店问题,雨花区已专门成立帮扶组,由区委政法委及区政府法制办调度,您如有问题,欢迎直接致电我区法制办85880480给您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