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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江丽园*滨江美寓小区申请国土证延期的求助

2018-3-31 19:49:55发布15次查看
关于滨江丽园*滨江美寓小区申请国土证延期的求助
尊敬的市长:
我们是滨江美寓丽园小区业主,我们小区一共693户,其中住户615户,门面78户,在购房时协议上土地使用权50年,但领导的土地证上只有40年。几次去向开发商商讨说法,但开发商没有给业主一个交代,致使一小部分业主自己付600元工本费在外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经历几年时间才有33户成功办理了50年权证。
8月5日又有一位不肯亮出律师身份的律师来小区对业主说:只要每户再交1000元,还可以办成50年的土地使用证。此事许多业主向报社反映了,本小区许多业主看到这篇报道后,情绪比较激动,要求业委会去找新族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的大门一直紧闭,派人去我市国土局得到的答案是二条:一是该开发公司被撤销,可以办50年的国土证,二是法院有判决书可以办,否则无法办理。
为不造成众多业主去市国土局、市政府上访,我们恳请市领导高度重视,帮助我们业主协调处理好申请延期的事情,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也让群众看到真正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我们从心底里感谢政府。
滨江美寓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翱翔天空你好:
滨江美寓小区系由湖南新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原来发放的国土证原件都是合法有效的。你们小区的确有部分业主通过司法途径,我局依据法院出具司法文书,报请市政府审批完善了修改出让条件手续即住宅按法定年限70年、商业按法定年限40年。你来信中反映需要办理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一事,小区业主委员会曾多次咨询我局,我们按政策给与了答复。现将办理修改出让条件手续的程序告知如下:1、如若没有分户开发公司存在的情况下,须由开发公司向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方可受理此项业务;2、在没有分户情况下,如若开发公司经相关部门出具撤销及注销的相关证明文件,可由住建委备案登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来前往我局申请修改出让条件手续,延长土地使用年限;3、如若已经分户开发公司存在,住户与开发商存在纠纷的,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取得相关司法文书后可按程序申请办理。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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