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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援信

2018-3-31 14:34:53发布16次查看
我儿子的身份证、手机、钱包等等于2011年12月24日在南京被扒,不几天就补办了一张,法律上讲补办新身份证后,旧身份证应该同时失效,不想,由于银行审查把关不严,存在人、证不统一的严重错误,致被盗的身份证被一个手机号为15018745490的不法之徒2013年2月7日在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办理了信用卡,其卡号为6225561211268685、6225561212177072,于2015年1月26日我们在办理购房贷款时才知此事,银行无法放贷。
闻此,相当着急,于当天三次到望城区高塘岭派出所报警均被拒绝,理由为:身份证不在当地被扒,信用卡不是在当地所办,不属于他们的权力范围;无奈,我通过网上异地报警向广州市公安局报案,其称:公安部有规定,报警人在哪报警,则由报警人所在地公安受理后备案发函致广州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处理该案。
如今贷款在即,迫在眉睫需即刻注销利用我儿子被盗的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
可我们当地派出所不受理报警,广州市公安局也不受理。我遇到的这个令人头疼的麻烦事,该找谁呢?
(另:我儿子已经qq联系上盗用身份证办卡的人,那人说是他朋友的女朋友在广发银行工作帮他办的信用卡,这个盗用身份证的人可能是湖南邵阳隆回县的)
该事项我局无权管辖,建议你向办理信用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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