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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吃人,掉层为常态?出了大问题谁负责?

2018-3-31 12:13:05发布9次查看
市长同志:
您好!
我们是芙蓉区运通馨苑小区业主。去年曾向市长信箱反映过湖南省康馨物业公司,和通电梯公司以维修我小区5栋电梯为名,造假文件,证书,业主签名等手段套取维修基金237185元,并未用来维修电梯!
目前,小区电梯卡人,掉层现象经常发生,业主意见非常大,每天生活在恐惧中!正规维保公司不愿维保,质监局不监察,质检部门也不年检!
时值全国开展群众路线,为民做实事,做好事的活动!电梯是每天使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究竟找谁负责?!
运通馨苑业主
2014-6-9
wjeasy:
你好,你向市长信箱投诉的主题为“电梯吃人,掉层为常态?出了问题谁负责?”的信函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运通馨苑5栋共有5个单元,为一梯两户共14层的住宅小区,配备有5台辽宁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乘客电梯,2006年经省特检院监督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经查,小区目前无物业公司管理,由已通过市住建部门备案的业主委员会自治,未与有资质的电梯公司签订维护保养合同。2013年6月,小区电梯经省特检院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3年8月,市局芙蓉区分局根据投诉举报赴现场对小区电梯进行了安全监察,发现电梯检验不合格但仍在使用,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单位(长沙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未组织对电梯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复检。针对这一情况,市局芙蓉区分局现场对长沙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于9月8日前完成小区电梯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向省特检院申请电梯检验。9月9日,市局芙蓉区分局再次赴小区进行安全监察,发现长沙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撤离小区,小区电梯已无安全管理单位,市局芙蓉区分局立即书面向区安委报告了相关情况,请求对小区电梯采取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你的投诉后,2014年6月18日,市局组织芙蓉区分局、马王堆街道办事处、潭头坪社区以及省特检院专家组成检查组赴现场对电梯安全进行核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湖南奥莎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原辽宁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为小区电梯的制造单位)派员陪同检查。针对小区无安全管理法人单位、电梯未申请定期检验等安全隐患,检查组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现场签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小区电梯立即停止运行,小区业主委员会代签收了执法文书。检查组同时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做好电梯停运期间的业主协调工作;二是要求湖南奥莎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对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涉及小区电梯零配件更换更新的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尽快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者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与有资质电梯公司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四是对于涉及“造假文件,证书,业主签名等手段套取维修基金”的情况,建议业主委员会依法向公安等职能部门提出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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