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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动车想说爱你不容易

2018-3-31 11:09:03发布10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能够看我一个小小的老百姓给您写的这封信,也有可能您看不到这封信,不过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写下这封信。
我是一个常德人,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来到长沙打工有快十个年头了,看着长沙在越变越漂亮,也看到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今天写这封信的主要目地就是想讲一下老百姓的出行问题。
本人是一个低收入者,买不起四个轮子的汽车,坐公交车上下班又不太方便,所以只能买个电动车来解决出行的问题,本来是件好事,电动车方便,适用,而且也很环保,早几年前,给电动车上牌,确实也是件好事情,为什么现在要限制电动车,我们买不起汽车,只能选择这种交通工具,禁摩我倒是觉的是件好事情,毕竟摩托车车速快,容易出事情,而且有污染,但电动车不同啊,经济又环保,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
可能领导们会觉得电动车不安全、安全隐患多,但是汽车的安全隐患也不少啊,酒后驾车,超速,等等都会引起事故,特别是污染严重,经常造成交通堵塞,为什么不禁车呢?如果减少汽车的保有量,估计长沙的交通肯定会畅通不少。
对于电动车,我个人觉得,应该是加强管理,上牌前进行培训,培训类容为交通规则的培训,发现交通违章可以处罚,而不是一刀切禁电动车上路量,这样子只会让老百姓不方便,管理才是根本,而不是禁,当然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老百姓,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我也只是希望长沙能多点人情味,让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能够拥有自己的交通工具,毕竟我们买不起车。
最后感谢张市长您能看我写的这封信,您辛苦了!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若干规定》配套发布的,还包括《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以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名义发布的《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4个通告,以及《长沙市城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及其补偿办法》、《长沙市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法》、《长沙市城区电动车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复核公告的产品都可以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的指出了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不予以备案登记,不发给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您今年购买的电动车是不在备案登记范围之内的,不能上路行驶的。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汇总后上报,请您关注长沙市政府的相关公告。
长沙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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