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岳麓区坪塘镇山塘村晏家坪组的村民邓运兴,我老婆罗淑群于2012年7月2日在湖南省肿瘤医院诊断为乳腺癌,在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后共花费医疗费用约3万元,经了解,我省在2011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意见》(湘卫合医发[2011]3号),文件明确乳腺癌属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范围,但经向坪塘镇政府负责农村医疗合作工作的工作人员了解,他们并不知道此政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理,作为农民,其妻患病后在家医我照顾,没有时间到市里和区里了解此项政策,故请市长百忙中抽空回复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意见》(湘卫合医发[2011]3号)文件,我老婆的乳腺癌是否可以审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
2、如可以申报,《湖南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审批表》在哪领导?
3、审批表中需县(市、区)合管办审批意见,但坪塘镇合管办人员不知此政策,他们是否会签署意见?
以上问题,望市长给予答复为感,叩谢。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岳麓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8999329.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