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购买长沙万家丽路恒大雅苑住宅一套,合同约定2014年6月30日交楼。但是7月2日当天去收楼开发商交楼无法提供政府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提供内部验收的子单位竣工验收备案表。请问是否合规,是否能交楼,如果消防验收没通过将直接危及小业主的安全。但开发商的立场就是合同没此约定,我们小业主是弱势群体,能否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督促开发商完善相关手续,对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lzw0345:
您好!收悉你的来信,我委责成长沙市建筑质量监督站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现答复如下:
违规交房情况属实,该站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先后三次致函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停止交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