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我公司按时交纳住房公积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来不开任何收费凭据,这样做合法吗?
蓝色妖姬同志:
你所咨询的“交纳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开收据”问题,我局予以重视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衔接,现答复如下:
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专户,再入到职工个人账户中,资金属职工个人所有,中心参照银行账户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资金的管理。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凭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存根、银行进账单回执以及加盖银行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单位联作账务处理。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各项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建设部正在开展调研工作,预计近期将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长沙市审计局
200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