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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迁户口

2018-3-30 18:24:16发布12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一名在长沙工作的北方人,2014年初买了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5号南庭城果的商品房,截止目前我们全家的户口都不能进入这个房子,近两年内,多次向开发商协调咨询,给出的回复就是在办理中,却始终无下文。在这个楼盘,像这样的情况人很多,户口解决不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孩子出生上不了户、无法买保险、小孩无法上学、无法购买车辆、老人的户口无法迁入等等,居民买房却不能迁入户口,无法享受社区等提供的优惠政策,严重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在此,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帮助这里的百姓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盼复,为感!
您好:
您的邮件已收悉,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71号文件,您的情况应该属于第五户口迁入登记、第十三条购房落户,购房落户的登记条件是: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房屋(含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您可以登录长沙市公安局网站查找此文件。如有不明欢迎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咨询电话:0731-822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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